9月15日,教育部召开“教育这十年”“1+1”系列第十二场新闻发布会,明确表示:教育部持续清理规范高考加分,实现了“大幅减少、严格控制”的目标。
目前,已取消5类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逐步取消95类地方性加分项目,但是云南考生还是要关注起来,符合条件考生,要积极的争取。
01 农村独生子女考生
申报条件:
①考生为应届高中毕业生;
②有计生部门独生子女证;
③父母均为农业户口;
具体以审核部门审核意见为准。
注:报考云南省内院校,按加分后的总分投档
02 其他加分政策
世居我省边疆县的考生
世居我省边疆及执行边疆政策县的25种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汉族考生加20分(指土生土长或随父母到边疆,户籍、上学逆推连续十年以上,现仍在边疆的考生)。上述考生,高中阶段在内地上学的相对减少10分。
申报条件:
具体以审核部门审核意见为准。
世居我省19种少数民族考生
世居我省的哈尼族、傣族、苗族、傈僳族、拉祜族、佤族、景颇族、瑶族、布朗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德昂族、独龙族、藏族、蒙古族、基诺族、水族、布依族在内地的考生加10分。
申报条件:
①民族与父或母一致。
具体以审核部门审核意见为准。
世居我省农村彝族壮族考生
内地农村户籍世居我省的彝族、壮族考生加10分。
申报条件:
①民族与父或母一致;
②父或母及考生均为农业户口;
具体以审核部门审核意见为准。
世居我省高寒山区少数民族考生
各州(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内地高寒贫困山区世居我省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
申报条件:
①民族与父或母一致;
②父或母及考生户口一直在高寒贫困地区;
③父或母一直在该地区工作或务农;
具体以审核部门审核意见为准。
华侨子女/归侨及归侨子女/台湾籍考生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
申报条件:
考生本人是华侨子女、归侨及归侨子女、台湾户籍的考生。具体以审核部门审核意见为准。
烈士子女考生
烈士子女加20分。
具体以审核部门审核意见为准。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具体以审核部门审核意见为准。